装修合同可能存在的十个陷阱,做好风险防范!#我家装修的后悔事
百变空间设计李佳男
2021-05-12
一)、合同形式
装修包括三种施工方式,半包,全包,包清工。除了包清工外,都需要用到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因此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票据;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个别材料还需有生产日期(乳胶漆、腻子、胶水等是否是过期产品)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二)、装修材料必须清楚明白
有些合同里,装修公司对材料写得含糊其辞,实际装修时,可能用假冒伪劣的材料。当业主追究时,装修公司便拿出当初的合同,称业主没有指定材料品牌。一旦业主要求使用高品质、环保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便会要求加价。有的装修公司还在合同中注明,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装修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但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的,却没写明。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写明每一道施工工序所用的材料,若材料短缺,应该用何种材料替代,都必须一一记下来。
三)、建材损耗问题
装修过程中,有建材损耗出现无可厚非,但是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清楚明白的写明损耗度(如砖、地板),在损耗范围内当然没问题,若超出损耗范围该由装修公司负责补齐。否则会造成损耗超过很多又需要业主加钱的现象出现。
四)、项目变更
很多时候,或许是业主要求,或许是装修实际需求,往往会和当初的设计方案有差异需要变更的项目,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需要重新签订装修预算、方案变更书面协议,而不能空口报价。
五)、增减项目
在装修过程中会有实际比预算是多几米柜子,多几米电线的情况出现,多出来的在完工结算时是需要业主掏钱的。那么针对这类问题该如何处理 呢?首先需要在施工前弄清楚这些增项的单价;而且需要注意增项所用材料是否跟预算的材料一致,以免装修工人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最后,增项施工之前一定要让业主签字生效才能继续施工,否则可以不承担费用。
六)、工期约定
装修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延长几天。
入住的话,可以跟装修公司商榷此事。若是有拖延工期的情况发生,业主可以跟装修公司理论,但是,业主一定要看清什么情况下延期业主需承担责任,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向装饰公司赔偿。
七)、付款方式
大多装修公司会有预付50%,中期付45%,剩下5%的尾款的收款合同,但是如果在装修后期发生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制约装修公司了,因此,可以跟装修公司协商首付款和中期付款以及尾款的比例,而且中期付款具体时间也要清楚明白,确实完成某一项工作才能付款。比如,大多是木工完工算工期过半,但是施工中有许多交叉工序,必须要指明需要完成的工序
。
八)、保修条款
整个装修过程,各个工序大多是现成手工制作而成,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因此完工后的保修就成了重中之重,不要只看合同中保修五年或者二年,重要的是需要写明白保修过程中是包工包料还是只包工,或者还有什么制约条款,都必须清楚明白。
九)、售后服务
装修合同中的售后服务同样不能忽视。比如在保修时间内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或者以诸多借口不予维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保修期限,维修付款条款等。以免装修公司把所有的风险都留给消费者。
十)、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